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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iPad商标战

2012-04-08微型计算机《微型计算机》2011年4月上

深圳唯冠作为内地iPad商标的所有者要求苹果支付100亿元购买iPad商标在大陆的使用权,一审判决,iPad商标归属权已经判给了深圳唯冠。人人都在猜测,到底这场iPad商标之战终会出现何种结果?

反思iPad商标战

此次商标争夺案件的问题焦点,在于苹果购买的台湾唯冠在全球十个国家的iPad商标所有权,是否包括了深圳唯冠在内地的iPad商标所有权?从一审结果看,内地iPa d商标所有权与台湾唯冠并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二审的判决中,苹果可能仍然很难拿到iPad商标所有权。

那么,苹果如果想继续在大陆市场上销售iPad就必须要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并支付一定的费用。目前,唯冠开价100亿元显然属于狮子大张口,如果愿意降低费用与苹果继续谈判,或许会有不错的结果。

另一个可能性则是苹果放弃iPa d商标在内地的使用,另起用一个新名字。毕竟iPad产品的品牌知名度、产品影响力已经家喻户晓,所以即使更换名字也不妨碍其销售。且更换电视广告、视觉效果、网站调整等费用也无需100亿。

从情理上来讲,濒临破产的深圳唯冠发起商标战一举有些“打劫”的嫌疑。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来看,商标战一审之后立即引发了水货iPa d销售的高峰期到来,黄牛们的生意因此变得更加红火,而水货iPad的售价也可以因此水涨船高。商标战并未给消费者带来任何益处,反而对消费者的购买带来了困扰。

但从法理上看,此案折射出了中国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重视,以及此前苹果对于中国内地市场的轻视。唯冠“IPAD”诉讼主办律师肖才元说:“诉讼是一个法律问题,用道德来考量是不合适的。唯冠索赔的确是一个高昂的数字,但从国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经验和从法制上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这个数字并不关键。与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和增加侵权成本的角度来看,高昂的惩罚是必须的。”这句话并非没有道理。

但这种没有实际商品销售的商标类知识产权案件,与专利类知识产权案件的区别在于,这类知识产权并无技术含量,反有投机成分。那么类似情况是否会阻碍行业发展,提升消费者正常消费的门槛,更进一步讲是否会阻碍了创新积极性,我们又是否需要深入地研究该类知识产权法规的科学化、人性化呢?我想,这些都是我们在寻求更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路途中,迟早要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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